根据《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》(新农产办〔2020〕181号)规定,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会同自治区发改委、财政厅、商务厅、中国人民银行新疆分行、税务局、新疆证监局和供销社,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工作。经各地遴选推荐、自治区审核、自治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审议,拟认定乌鲁木齐市中大佳瑞工贸有限公司等47家企业为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,现将名单公示如下。
公示期为2025年4月11日-2025年4月17日(五个工作日)。如有异议,请书面反馈自治区农业农村厅。